各会员及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附件1),学会面向会员及会员单位开展2021年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推选工作
学会会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领域的院士候选人的推选工作。各推选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高标准严格要求开展好推荐工作。
二、推荐渠道
(一)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推荐(通过学会上报科协)。
(二)学会可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只能有一个全国学会推选,故不受理已由其他全国学会推选的候选人。
(四)学会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应由推选单位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三、推选名额
欲推荐院士候选人的单位名额不作限制,应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四、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有关推选单位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有关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五、推选程序
(一)学会会员所在单位如有推选意愿,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请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
(二)2021年1月25日前,学会会员所在单位上报推选候选人材料,包括附件2《中国检验检测学会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3《同行评议表》。附件2中的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组织相关人士撰写,并加盖会员所在单位公章,附件3《同行评议表》须有不少于三名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的评价意见及同意推选的意见,须由评议专家签名。
(三)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院士候选人评审初选、被推选人材料完善及材料审查。
(四)2021年2月22-2月26日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2021年3月1-2日学会整理材料,上报学会会长办公会和中国科协。
六、推选院士候选人材料
推选单位应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被推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5份,其中原件4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附件1纸质件5份,其中原件4份。
(3)《附件材料》附件2至附件6纸质件2套。
(4)《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纸质件3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纸质件3份。
(6)U盘2个,存储内容为《推荐书》和《附件材料》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和《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100兆)。
以上材料模板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cas.cn)下载、查询。
(7)中国检验检测学会院士候选人推选表(格式见附件2)纸质件1份。
(8)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2份。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8份,其中原件7份。原件由被推选人签名,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2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2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3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3份。
(6)中国检验检测学会院士候选人推选表(格式见附件2)纸质件1份。
(7)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2份。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请认真阅读报送材料要求,上报学会。
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推选院士候选人材料纸质文件请寄至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311室中国检验检测学会秘书处赵南南收(邮编100125),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343888266@qq.com。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以收到材料为准):2021年1月25日前。
报送的最终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截止日期后报送材料,推荐无效。
更详细的要求可到中国科学院(http://www.casad.ac.cn)和中国工程院(http://www.cae.cn)网站查询。
联系人:夏 扬 赵南南
电话:13911990170、13241802201
邮箱:343888266@qq.com
附件: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点击下载正文及附件1)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
2021年1月12日
(来源:中国检验检测学会)
